简介
香港曾经是英国殖民地,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面积约一千一百平方公里,人口为七百万人。官方语言为广东话及英语,文字为繁体中文及英文。
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香港在处理事务方面仍继续享有高度自治权。香港仍然是国际贸易强者,是全球二十大贸易经济体系之一,亦是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其货柜码头吞吐量在全球数一数二。香港以廉洁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以及完善的法制而闻名于世。时至今日,香港仍然是通往南中国最重要的门户。
成立程序在选择公司名称,提供相关数据后即可等候公司注册证书的签发,再办理商业登记及公司董事注册。新设立公司需5-10个工作日。另有现成公司选择,公司可于一日内开始运作。
法律及税制香港公司法例主要以英国普通法为依据。香港对当地业务监管得力,视其本身为低税率商业中心而非税务天堂。香港的利得税、薪俸税和物业税分别按不同税率征收。公司只须就在香港赚取的利润纳税,利得税为16.5%#,纯粹进行离岸交易毋须缴税,但香港税务局在决定利润是来自本地业务还是离岸交易时会十分审慎。
利得税的应课税利润并不等同审计报告的纯利,因为部分支出,税务局会给予优惠,如利息收入不用课税及新资产最多可于第一年抵扣68%,而部分支出不可以抵税,如罚款、超出上限的捐款。由于香港是一个庞大的贸易中心,亦是通往中国和亚洲的门户,在香港成立注册的公司多数经营贸易业务。
公司注册规定香港公司可以使用英文和中文公司名称,而且可把中文名称载于公司注册证书。
虽然法律上容许公司只注册繁体中文而无需注册英文,但建议同时注册英文,因为香港绝大部分银行的软件都不接受只有中文名称的公司,所以没有英文名称的公司在开银行户口上存在一定困难。
公司股东人数最少为一名,并必须委聘最少一名董事。如果拟成立注册的香港公司不是某上市公司的附属公司,则该公司可委聘法人董事。香港公司必须委聘一名当地公司秘书,并须在香港设立注册办事处,而该注册办事处须为实际地址,而非邮政信箱。此外,董事、股东和秘书的详细数据必须备存于公司注册处,并供公众查阅。
所有公司必须向香港税务局申领商业登记证,并须每年向香港税务局呈递经审计账目。 各公司必须呈递周年报表,延迟呈递报表将会被罚。
当地基本架构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具备现代、有效率而且灵活的银行体制,务求为国际企业提供鼎力协助。
费用及罚款于成立法团周年日42日内为仍未登记周年申报表,3个月内罚款为HKD$870,半年内HKD$1,740,九个月内HKD$2,610,超过九个月则HKD$3,480。不依时递文周年申报表将每日罚款HKD$800,更有可能被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