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按照公司法例,每間有限公司必須委員任一名公司秘書。公司秘書可由其中一名董事兼任,但公司秘書必須為香港居民或香港註冊公司。但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不得兼任該公司的秘書。公司秘書並不是董事或高級行政人員之私人秘書。
公司秘書的主要職責是確保公司之日常營運巳附合有關法例之要求;協助公司之帳目制定;通知有關當局有關公司架構之改變,其中包括: